第六章 好

熊猫胖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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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女儿带着一个大男孩走进来,男人停下手里的毛笔,放在砚台上,和女人一起打量着眼前的大男孩。

    第一印象:好高啊!

    第二印象:好瘦啊!

    第三印象:干净清爽。

    第四印象:不错的男孩。

    男人微微一笑,抱拳拱手:“上官能人是吧!久仰大名了。”

    “呃……”上官能人一脑袋问号,左手茶叶,右手香蕉,抱拳拱手:“那啥,些许薄名,不足挂齿,见笑,见笑了。”

    “哈哈哈,果然有趣。”男人豪爽一笑,道:“来就来吧!还带什么东西?娘子,还不接过来。”

    女人微微一笑,笑不露齿:“来,把东西给我吧!”

    “哎!”赶紧把东西递过去,一斤茶叶可是不少,一大包呢!看着女人把茶叶和香蕉拿出书房,男人招招手:“随便坐,等我写完这幅字再聊。”

    “呃……”上官能人擦擦脑门的汗,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刘依兰被培养的像个大家闺秀了,感情这是打小‘言传身教,出来的。

    从刚进门开始,刘依兰不是叫‘爸妈”而是叫‘父亲、母亲”后边就是男人一身大褂,女人一身旗袍,穿的跟叶问、张永成似的,后边男人又跟古人似的抱拳礼,说话也透着古风古韵,还叫女人‘娘子”亲娘四舅姥姥的,这一家人不去拍古装剧真是屈才了。

    刘依兰吃吃一笑,拉过一张椅子:“大哥,你坐。”

    “谢谢。”上官能人微微一笑,这坐下来才发现椅子是太师椅,再看看书房,好家伙,都是老古董,那个红、那个黄啊!

    刘依兰道:“大哥,你先坐,我去泡茶。”

    “别忙了……”

    “要的!”刘依兰道:“一会儿就好。”

    说着,刘依兰已经走出书房,顺手关上了门。

    “呃?”上官能人纳闷:关门干什么?

    “来!”男人突然一招手:“过来看看我这字写的如何?”

    “哎!好!”上官能人赶紧站起来,走到跟前一看。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这是李后主的《虞美人》,传唱千古,同时也是李后主的绝命词,刚唱完就被宋太宗一杯毒酒弄死了,令后世文人骚客扼腕叹息。

    字是柳体,写的颇有几分意境,不过在上官能人这个‘书法大师,眼里,就只能算一般了。

    “嗯,叔叔这字写的很不错,也有些意境,就是……”先夸一句,再委婉的把毛病指出来,对长辈总不能言辞太过犀利,哄看来才是王〖〗道。

    听完上官能人点评,男人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原来如此,呵呵,还是不到家啊!”

    “其实已经很好了,叔叔您并不是专业练书法的,能写成这样已经非常难能可贵了。”眼前可是自己干妹妹的老爸,怎么也要多给几分面子。

    好话!必须捡着好听的说!

    男人呵呵一笑,道:“看你对书法如此了解,想必也有几分造诣,可否留下墨宝?也好让我〖〗日夜观摩。”

    “呃……叔叔您过奖了,我就是嘴把式,手上就没功夫了,写出来只会污了您的眼睛,就不献丑了。”

    不写!坚决不能写!我要是写出来,您想不开自杀了,让我上哪说理去?

    “呵呵,年轻人谦虚是好事,但谦虚过头未免失了锐气,来!写几个字。”

    见男人坚持,甚至连纸都铺好了,上官能人勉为其难的提起狼毫笔,道:“那晚辈就献丑了。”

    写什么呢?

    上官能人最喜欢写瘦金体,没别的原因,因为他自己就瘦……

    瘦金体是宋徽宗创造的字体,皇帝创造的字,自然有一股大气蕴含其中,所以最适合用来书写同样充满大气的诗词。

    上官能人想了想,见眼前的宣纸长一米,宽五十五厘米,正是规格的三尺宣纸,只要不写大字,写个百十字没什么问题。

    就你了!

    上官能人提笔就写,书法的顺序是从右向左,这样的坏处是,除非左撇子,不然很容易碰到字体的墨汁,所以要写书法,手一定要稳,要有力,长时间悬挂着写字,没点力气根本就不行,很多练习书法的人,都会用一只非常重的铁笔练习手腕力量。

    上官能人的力量绝无问题,再加上c级最大值的书法造诣,让他写出来的字格外工整有力。

    观字知人,当上官能人写下第一个字的时候,男人就眼前一亮,嘴里念念有词:“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上官能人写的正是毛〖〗太祖的《沁园春·雪》,绝对大气,和瘦金体本身蕴含的大气非常相符,词好,字也好,写出来自然令人眼前一亮。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写完最后一个字,上官能人开始落款:有道能人,作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刘叔叔书房中。

    字都是繁体字,只有繁体字才能写出书法的韵味。

    “叔叔,您看这字还行吧!”放下笔,上官能人微笑道。

    “有道能人?”男人看着上官能人,呵呵笑道:“好小子,小小年纪就有自己的字号,不过看你的字,确实当得起这个字号。有道能人……字好,号更好啊!”

    好字!真是好字!

    比起当初上官能人为张海画那幅竹石上的提字,现在上官能人的字更加漂亮,如果当时上官能人就有现在的书画能力,凭着输入的法力灵性,恐怕冯智知为了抢夺墨宝,早跟张海打起来了。

    “叔叔您过奖了。”

    男人摇摇头,小心翼翼的把这副墨宝拿起来放在窗口通风,以便让墨迹尽快变干。

    “这幅字送给我如何?”

    看到男人满脸渴求,上官能人连忙道:“叔叔喜欢,尽管拿去就好。”

    见上官能人答应,男人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道:“别怪我贪心,实在是你的字太好了,我看就算咱们市书法协会会长也不如你写的好。”

    “叔叔您实在太过奖了。”

    “不走过奖。”男人摇摇头:“我虽然写的不好,但字的好坏却能看出来,书法协会会长的字我见过,他写的字虽然好,却缺少一种灵性,而你的字里行间处处透着这种灵性,让人一看就忘不了。”

    顿了顿,男人突然笑道:“凭你这幅字,一定能在书法界打响名声,到时一炮而红,你的墨宝就是千金难求,我这次可是占了大便宜了。”

    “呃……呵呵。”上官能人脸上笑着,心里却在想:你确实占大便宜了,哥现在一幅画都几百上千万,字就算不如画,卖个百八十万也不是没问题,***,百八十万就这么送出去了,哥是不是太败家了?

    这时候书房的门开了,刘依兰的‘母亲,迈步走进来,微笑道:“相公、小上官,出来喝茶。”

    上官能人:“”

    地球已经阻挡不了这家人的复古决心了。

    客厅里,上官能人和刘依兰坐在一起,对面坐着刘子启和魏心明,这是刚才刘依兰告诉他的,刘依兰的老爸叫刘子启,母亲叫魏心明,很有意境的名字,听着就像大家族的老爷和大家闺秀。

    “呵呵,刚才才发现,小上官的茶叶是铁观音青魁,真是破费了。”魏心明优雅的将一杯茶送到上官能人面前,脸上带着满意的微笑。

    “没有,其实来的有点突然,我一时也不知道送什么好,听说您跟叔叔都喜欢古文化,我就想茶也是古文化的一种,就选了一种,也不知道叔叔、阿姨喜不喜欢?”

    “呵呵,喜欢,很喜欢。”魏心明微微一笑,扭头望着刘子启:“相公。”

    “嗯。”茶杯是电影《叶问》里出现的小茶杯,烧着炉子,茶壶和茶叶都是现烧现泡,刘子启一口喝光,点点头:“茶不错,有心了。”

    “您喜欢就好。”上官能人笑了笑,总算把心放下去了。

    刘依兰拿起一块蜜糕送到上官能人嘴边:“大哥,这是我做的蜜糕,你尝尝。”

    “呃……”当着刘依兰父母的面,上官能人还真有点不好意思,但刘依兰敢这么做,想必也没什么问题。

    张开嘴,刘依兰把蜜糕塞进上官能人嘴里。

    别说,味道还真不错。

    上官能人微笑道:“好吃,以后依兰肯定是个好新娘。”

    刘依兰脸一红,羞涩的笑道:“哪有,大哥做的东西比我做的好吃多了。”

    “哦?”从两人的对话中,刘子启和魏心明听出了一些内容。

    “怎么?小上官也会做甜点吗?”魏心明问道。

    “不止呢!”上官能人刚要摆手,刘依兰就抢先回答:“大哥不但做的甜点好吃,就连做饭和酿酒也很厉害,每次从大哥家回来,我再吃别的东西就不香了。”

    “原来如此。”魏心明面露恍然之色:“怪不得你每次假日出去,再回来饭量突然就变小了,原来是这样。”

    “嘿嘿……”刘依兰不好意思的挠挠脸:“我也没办法,大哥做的饭太好吃了,而且大哥自酿的百果酒特别好喝,就是太少,每次都喝不过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