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云大小姐力破三军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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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人上的人谁每天都洗澡?都是关中人的臭毛病,那日暮吱吱呜呜的被宦娘和女儿推着进了帐篷洗澡,那日暮最喜欢抱着小羊羔子唱歌,身上自然会沾上羊膻气,一个合格的牧人会认为这是自然的味道,为何自己的闺女就不喜欢呢?

    吃东西会挑嘴,穿衣服会讲究,从小就喜欢在澡盆里扑腾,那日暮把这一切都归罪于自己的丈夫,丫头很小的时候就抱着进了澡堂子,舀上一大盆水,把闺女放在木盆里折腾,有时候父女俩会在水里玩的连晚饭都忘了吃,闺女一定是那个时候养成的习惯。

    站在澡盆里面,看着自己的身体,那日暮就充满了骄傲,饱满的**,高高的挺立,结实的小腹见不到一点赘肉,浑圆的臀部还是那么结实,为了防止脸被草原上的风沙磨砺变粗糙,费尽心力的请宦娘制作了这袭面纱。

    看着水中的倒影,那日暮不由得哀怨起来,这里有女儿,有牛羊,有草地,还有一个这样美丽的美人儿,哥哥你为什么不来呢?

    宦娘早就习惯了那日暮的自恋,在她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说:“好好地洗澡,我们整日里以牛羊为食,身体里的杂质本来就比关中人多,如果再不洗澡,变成臭女人,侯爷就是再喜欢你,也会被你身上的味道赶跑,这是家里拿来的香身体的药,听说吃了,整个人就会变得香喷喷的,不知道管用不管用。”

    宦娘伺候那日暮洗澡,云暮就彻底自由了,啊哦啊哦的喊一嗓子,一只牛犊子一般大的巨狗就呼噜呼噜的跑了过来,站在丫头身边,比她还要高。笆斗一样大的脑袋在丫头身上蹭蹭,非常的亲密,雪白的长毛缎子一样的披散在身上,两只耳朵耷拉着,脸上有两块浅黄色的四眼,吊眼吊嘴,大耳心形,额阔头高,胸前有一片褐色的心毛,尾巴高高的卷起,两只獠牙露出嘴唇,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

    云丫头踮起脚尖拍拍大狗的脑袋,这只高原上送来的番狗就立刻低下头,眯起眼睛很是享受主人的亲昵。

    云九躲得八丈远,远远地对云暮说:“小娘子,您这是要骑狗?我这就让狗奴去给您备鞍子。“话说完就跑的不见踪影,因为他看到那只大狗在冲他翻獠牙。

    很快一个光头精赤着上身的壮汉就来到了云暮身边,蹲下来小心的把一个精致的小鞍子套在番狗的身上,又拿来一身小小的皮甲穿在丫头身上,一套孩子用的木刀,木枪,木弓,挂在狗身上,最后抱起小丫头放在狗身上。

    “丹朱,你老婆我会帮你要过来的,你儿子我也会帮你要过来,明天他们都会来我家,如果他不给,我就让旺财咬他。“

    那日暮不会起名字,她只记得丈夫的爱马叫旺财,所以就给闺女的这只和她一起长大的番狗也起了旺财的名字,在她看来,丈夫起的名字就是最好的。

    狗奴是和狗一起送来的,已经在云家牧场生活了两年,对他来说这里就是天堂,自己只要养好家里的狗就好,这样就能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再也不用抱着狗在冰雪里哀嚎,没想到尊贵的小主人居然还记得对自己的承诺,立刻就五体投地的拜倒在草地上,亲吻云暮的小靴子,他不知道小主人有多尊贵,只知道雪原上的大头人见到小主人都需要行礼,他对小主人帮他把受苦的老婆孩子要过来这件事,丝毫不怀疑。

    “旺财!冲“云暮拿起自己的软木做的长枪,像个骑士一样的命令自己的坐骑,大狗立刻就狂奔起来,小丫头的这点重量,还对它造不成困扰。狗奴丹朱就跟在后面奔跑,大嘴都要咧到耳朵后面去了,小主人就是他的天。

    旺财是狗王,见它开始奔跑,其他的狗也跟着跑,低沉的咆哮声一时间充满了草原,一只藏獒敢和三匹狼战斗并且能战而胜之,一群藏獒,在草原上就是无敌的存在。

    云暮带着自己的大军一头就扎进了敌群,当然,这是一大群羊,羊群顿时就炸了锅,咩咩叫着东奔西窜,小丫头的软木枪不断地在那些羊的屁股上戳,更是引起一片混乱。

    那日暮正在洗澡,就听得外面的羊群炸锅了,衣服都不穿的就要往外跑,被宦娘死死地拉住,硬是塞到澡盆里才罢休。

    “丫头在游戏而已,羊群乱了有牧羊人,不穿衣服就敢往外跑。还要不要脸面了。“

    “羊跑了!“那日暮急躁的拍着木桶对宦娘说。

    “跑了就跑了,值几个钱,丫头可怜啊,没有家里那么些玩具,只能骑着大狗撵撵羊,扮一回大将军,就这点乐子,老身看着都心酸,你却在为几只不值钱的羊操心。“

    “羊是食物,牧人就靠羊活着……”那日暮刚说了一半就被宦娘打断:“那是牧民,你又不是,你是从六品的夫人,朝廷有俸禄养活你,你不靠羊吃饭,到了什么地步就要说那一步的话,明天是”乃日“,部落的头人都会到阴山下,还有远处的吐蕃头人也会来,你是他们中间身份最尊贵者,还要仰仗你向大唐提出自己的要求,你不好好想想该做些什么,怎么有时间去操心羊群。”

    那日暮烦躁的摇摇头,她喜欢放牧,在云家庄子已经收敛的性子,到了草原没三天就故态萌发,喜欢看到不断变大的羊群,喜欢看到越来越多的牛,也喜欢看牧民们吃饱饭唱歌跳舞的样子,但是一提到具体的那些事物,就头疼不以。

    以前在长安的时候,看丈夫处置堆积如山的文书,她就觉得夫君很可怜,看夫君时不时的拍着桌子大骂蠢货的时候,就更加的同情夫君,现在这些讨厌的事情居然找到自己的头上来了,真是岂有此理。

    “我是妇道人家,那里处置的了这些军国大事,还是交给云九来做吧,他是管家,这些事难道不该他做么?”思量来思量去,那日暮居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那就是让云九去。云九很聪明,夫君都夸奖过他,一定没有错。

    “夫人哟,这不行啊,云九是下人,你让一个下人去招待那些人,会被人以为是羞辱,搞不好会打起来,来的都是野人,就在乎这个,官府的人也会来,就是那个马周,听说他在这里待不了多少时间了,陛下已经命令他进京城了,边军的人也会来,那是来收好处的,还有给陛下的贡品,咱家不需要,侯爷早就处理好了,要是明天那些人的礼物不能让边军满意,也是麻烦,官府处罚的重了,你还要帮着说好话,这些事情云九代替不了的。“

    “烦死了,“那日暮把头埋进水里一点都不想听宦娘的唠叨,这么多事情,让她如何处理得了,不用管,反正自家没人敢欺负,管他别人去死。

    云家大小姐得胜归来,虽然中间被一只大公羊撞得从狗身上掉下来,算是吃了亏,可是那只大羊也被一群狗给撵到山那边去了,牧羊人还在找,必须找到,回来了自己还要抽两鞭子泄恨。

    瓷娃娃一样的漂亮孩子,和羊群大战一场之后就成了泥娃娃,狗奴帮着卸掉了皮甲,进了帐篷,就要脱自己的衣服,准备洗澡,看到母亲还在洗,就让宦娘奶奶给自己脱衣服,三两下就脱得精光,除了脖子底下的木牌牌不摘,爬上踏板,扑通一声就跳进了木桶,溅了那日暮一脸的水。

    宦娘好一阵子忙碌,给大的洗完了,又把小的洗干净,敲着自己的腰说:“还指望跟着你享福,谁知道受不完的累,早知道就留在云家庄子,每天绣绣花,打打牌不比跟着你们两个猴子满山跑的要强百倍。“

    云暮一把抱住宦娘的脖子娇滴滴的说:“我才不要和奶奶分开,您不干活,丫头干,您坐好,丫头给您捶背。“

    宦娘亲昵地在她光溜溜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说:“就你这张小嘴会说,奶奶就是被你骗死,也心甘情愿,先把自己的短裤穿上,小心蚊子咬。“

    受尽了折磨,无儿无女的宦娘早就把那日暮当成自己的闺女疼爱,当初云烨就说,年纪大了,就没必要跟着去草原受苦,留在家里高高兴兴的养老,没事干就和姑姑婶婶们打牌都好,他会派别的丫鬟婆子去伺候那日暮,宦娘怎么也放心不下那日暮母子,非要跟着回来,在她看来,有那日暮,有云暮的地方才是她的家。

    看着那日暮和云暮母女二人吵着嘴互相帮着穿衣服的样子,宦娘满是皱纹的脸上就漾满了温情,这一幕她盼了三十年,终于盼来了这样的好日子。

    对于母亲的为难事,云大小姐拍着小胸脯大包大揽,认为明天的“乃日“该她去,她还有事,要帮助丹朱要回他的老婆和孩子,那些人拿走了人家老婆儿子不给,实在是太可恶,如果明天给了就好。不给的话,就让旺财去咬他们,旺财的嘴很大,比自己胳膊还粗的牛骨头,一嘴就能咬成两半,就不信他们不害怕。(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