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节云烨的援兵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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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鲁坐在椅子上很不舒坦,扭来扭曲的不自在,想要夹菜却生怕弄坏了精美的瓷器,蒙娜也变得很拘谨,把宽大的袖子挽起来,露出白生生的胳膊小心翼翼的夹菜,惹得辛月不住的偷笑,很没有礼貌。

    云烨忽然命仆役们把精美的瓷器换掉,全部换上粗瓷大碗,这样吃饭对蒙鲁他们就是一种折磨,连吃饭都不会了,象牙筷子云烨也不喜欢用,夹个青豆半天夹不上来,白生生的虾仁也总是从筷子上掉下来,长老已经拿手捡了两三回了。

    当所有的菜肴被云烨命人装在黑瓷大碗里,长老,蒙鲁,蒙娜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竹筷子上来,更是博得长老的好评,找了张席子,饭菜全部放在地上,四个人围着饭菜用筷子夹,用勺子舀,用刀子扎,吃急了还用手抓,汤碗端起来就喝,这才是吃饭的样子。

    辛月看着蹲在地上和三个灰头土脸的人抢着吃饭的丈夫,忽然觉得心酸,虽然云烨从来没有说过在丛林里的苦难,总是捡好玩的,有趣的事情说,好像那一趟林莽之行不过是带着旺财溜了一圈腿,看到丈夫在用手把鸡撕开,把最肥美的鸡胸部分给了长老,两条腿蒙鲁一条,蒙娜一条,自己拿着鸡脖子一点点的往下撕肉条,就知道这三个人真的是家里的贵客,鸡腿一向是丈夫最喜欢吃的,就是李承乾来了,丈夫也从来不把鸡腿让出去。

    蒙鲁,蒙娜,长老他们的手都黑黝黝的,以丈夫的洁癖,蒙鲁用自己的筷子给丈夫夹了一大块肉,丈夫想都没想,一口就吃了下去,还把剩下的肉块一股脑的倒在蒙娜的碗里。通过这些细节,辛月可以想象自己的丈夫从山林里出来的时候是何等的狼狈。

    人头大的粗碗,蒙娜都吃了两碗饭,居然还看着没吃完的饭菜惋惜,吃过饭的大碗,拿汤冲冲,一口气喝完,云烨拎起酒坛子就给四个碗都倒满了葡萄酿,烈酒他们可能喝不惯。

    酒过三巡,云烨笑着问长老一些闲话:“寨子里今年的收成好么?拜月会举办了几次?来之前有没有庆祝会?“

    长老得意地捋着胡须说:“去年啊,收成好极了,公主就收了很少的一点税,粮食一直够吃,香蕉林里的香蕉今年就没断过,一直有,从年初一直吃到年尾,粮食剩下了不少,还拿到集市上,换了好多的布匹回来。”

    “是不是野兽跑出来糟蹋寨子了?还是寨子被别人的人欺负了?“听了云烨的问话,蒙鲁拍拍自己的胸膛,豪迈地说:”没人,敢。听说你在和别人打架,我来帮你!“

    蒙鲁半生不熟的汉话让云烨喉咙里“咯喽”一声就没话说了,眼睛酸的厉害,自己的辽东之行早就结束了,援兵现在才来,一个老头,一个女子,一个壮汉,这是自己的援兵,这就是自己唯一的援兵。

    朝堂上的兖兖诸公,都在等待云烨战败的消息,军营里的勋贵大佬也在等待自己出兵的借口,就连皇帝也做好了云烨战败之后的准备,谁能想到,就在万里之外的一个小小的寨子,有一群半蒙昧的山民,在为自己的朋友担心,想着自己的朋友万一打不过敌人怎么办,为了帮助朋友特意派了寨子里最强壮的汉子,最聪明的长老,最美丽的女人来帮助自己的朋友,寨子里的神话故事里,勇士的组合不就是勇敢和睿智再加上美丽么?这是他们能派出的最豪华的援兵,走了一万多里地去帮助自己的朋友。

    有没有赶上战机有什么关系,有没有杀死一个敌人有什么关系,甚至于有没有用,又有什么关系,他们风尘仆仆的一路走来了,有援兵,就好,什么时候都不晚。

    举起大碗,重重的和蒙鲁干了一碗,长老有些不好意思,哼哧半天才说:“进门的时候我才听管家说你的仗打完了,没赶上。”

    “不要听他胡说八道,仗才开始打,来的正是时候,长老睿智,蒙鲁勇敢,蒙娜美丽,多好的援兵啊,有你们赶过来,我敢和恶魔开战,前面就杀死了一些小兵,大恶魔还没有出现,你们好好地在长安休整一段时间,如果皇帝准备和恶魔打仗。我们就一起去,如果皇帝不打算现在开战,你们就回到寨子里等消息,总有大战的一天。“

    蒙鲁笑着点头,有端起酒碗和云烨走了一个,蒙娜站起来拿过自己的口袋,从里面倒出来好多的香蕉干,还有好些晒干的猪拱菌,蒙娜捧了一大捧,准备放在辛月的手上,看看辛月白皙小巧的手,示意她撩起裙子兜住。

    云烨没理会手忙脚乱的辛月,拈起一片香蕉干放进嘴里润湿了,慢慢嚼,总觉得这是无双的人间美味。

    旺财把头探进来,哕哕的叫了一声,蒙娜又欢喜的捧了一些去喂旺财,见旺财拿舌头卷着不停地吃,笑的咯咯的。

    “蒙鲁,你们成亲了没有。“平缓了一下心情的云烨开始八卦的打听他们的事情。

    “蒙鲁还没有嫁过去,蒙娜倒是和他住在了一起,估计很快就会有孩子,就是把孩子给谁,让老夫头疼。“

    辛月吃着香蕉干吃惊的听着这些自己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事情,男人要嫁给女人,瞅瞅憨厚的蒙鲁,再看看不断和旺财玩闹的蒙娜,好像明白过来一点什么。

    走了远路的人,最需要的就是好好沐浴一下,然后睡个好觉,云烨给蒙鲁蒙娜交代好了怎么洗澡,就把这事交给了管家,老钱自然会招待的稳稳妥妥。

    当屋子里就剩下云烨夫妇的时候,辛月放下手里的香蕉干,小声的问:“您当初从南诏走到岭南的时候,情况不会比他们现在好吧?“

    云烨叹口气说:“能好到哪里去?无边的林莽稍一疏忽就会命丧黄泉,你都不敢想像我都遇见了些什么东西,巨大的蟒蛇,凶猛的豹子,又一次我过小河的时候,如果不是旺财聪明,我就喂了鳄鱼,关庭珑有一句话说的没错,我从山林里出来的时候,如果不是遇见了他们,说不定我就会变得凶性大发,人被压抑到了极点,就会反弹,我真正杀人,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而且一杀就不可收拾。“

    “这些贵客可不能慢待了,妾身去看看蒙娜还有些什么要求,妾身总觉得她和那日暮很像,就是比那日暮多了一丝英武。“

    让丫鬟把香蕉干收起来,一颗一颗黑黑的松露云烨亲自收好,这东西说不定就能成为寨子里的大进项,可不敢糟蹋了。

    蒙家寨子注定要成自己的牵挂之地,红尘中打滚的久了,就需要一个能彻底放松心胸的地方,寨子里还有蒙鲁给自己盖的新房子,如果有空去岭南,好好住几天。

    远远就能听到蒙娜在澡堂子发出来的怪叫,云烨会心的一笑,背着松露口袋就回到了书房,小心的把松露摊开,晾晒好,都有点返潮了,趁着还有一点阳光晾凉潮气。

    李安澜走路像只猫,悄悄地走到云烨身后蒙住云烨的眼睛,让他猜自己是谁?这原来是那日暮最喜欢的游戏,现在怎么就成了李安澜的爱好,嘴里,阿花,阿猫,阿狗的胡叫一气,惹得李安澜娇嗔不已。

    把她按在椅子上上上下下的看看,现在这个女子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说以前的李安澜就是一头倔强的驴子,牵着不走打着倒退,那么现在的李安澜就是一朵盛开的鲜花,看她撅着嘴的样子,就像一个闹气的孩子。

    “都是孩子的母亲了,怎么还玩闹个不够,知道还有一个多月你就要回岭南,是不是舍不得这个家?这些天我一直在等待陛下发话,谁知道陛下什么话都没说,你嫁过来当平妻皇家的脸面不好看,当正妻你自己都不愿意吧,谁都喜欢现在这样的日子,安安稳稳,平平静静的多好,岭南的封地陛下会给李容,绝对不会给云容的,你一直想要自立,想要自强,现在怎么变得不再自信了?“

    “我很累了,就想找一个肩膀靠着,每天绣绣花,看看孩子也不错,以前总以为老天爷欠我的,我都要拿回来,现在发现啊,老天爷根本就不欠我什么,我为什么还要一个人梗着和老天作对,如果没有你,如果没有我当初大胆的胡来,不但害了我,也会害了铃铛,不是说男人都好色吗?铃铛那么漂亮的美人你也能忍得住不去碰?“

    “算了,不说这些了,有一个秘密我要告诉你。“提起铃铛云烨就发愁,现在见了铃铛都要躲着走,小丫头那幽怨的目光总是让云烨觉得欠她什么。

    “什么秘密。“李安澜对于别人的秘密总是很有兴趣。

    “其实啊,春风散就是一剂补肾壮阳的良药,有一点**的效果,绝对达不到让人欲罢不能的效果。“说完后,云烨坏坏的朝着李安澜笑。(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手机用户请到m.本站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