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都怪纳兰容若那个大傻瓜!

清蒸鳜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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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父汉母满出身的毓敏同学还没有穿越过来之前,在二十一世纪那边早已看过了不少的清穿大剧,也看了许许多多的红学文章。

    她自是知道:胤祥、弘晈、弘晓这几个都是有诗词作品传于后世的。虽说是这几人都是爱新觉罗氏骑在马背上打天下的野蛮酋长努儿哈赤所传后裔,但是自打大玉儿怀里抱着小福临入关以来,爱新觉罗一家子在紫禁城里已经享过了八九十年的尊荣富贵。

    康熙朝历经了六十多年,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康熙的爸爸顺治则是从少年福临成长成五台山出家的青年和尚,一辈子不爱死记硬背历史年表的毓敏同学算不清准确的数字,只能在心里头偷偷估摸着:按照顺治皇帝的履历看起来,这顺治朝大约也就是十多二十年的样子。再加上如今已是雍正八年,合起来这么一算:满族八旗精兵在多尔衮大王的指挥下,武力入侵山海关,攻进北京城里来暴力执掌了大中华皇帝玉玺,可不就是八十多九十年的资历了吗?

    满族同胞们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来努力学习文明礼仪,学习诗词歌赋和道德文章,这八九十年的时间说多不多,说少倒也不少。

    后世的人都说,真正有内涵的天赋富贵之气,绝不是两三代人可以培养得出来的。八十多年的时间其实是不够把野蛮人改造成真正的绅士和淑女,却恰好足够完成一个华丽丽的包装。整部红楼梦里处处都可以读得出来有钱有势的暴发户家族,一心想要把自家妆扮成世代簪缨的体面人家那样一种“装”的气息。

    出身于野蛮部族的八旗酋长们忽然抢下来这样一片大好花花世界,自然就要学着汉人开始装b学习文明礼仪,红楼梦里一再强调“钟鸣鼎食”、“簪缨世族”,这里头就是透着这么一层意思的。红楼梦里的焦大不是说过吗?他是有功之人,当年在死人堆里把老太爷背出来的!足见贾府老太爷在三代之前还是满族八旗骑兵指挥官。八旗入关之前酋长们能有个屁的文化啊!簪缨什么的,鼎食什么的,摆明都是装的!

    所以到了康熙朝的晚期,大清帝国终于就涌现出纳兰明珠和纳兰容若这样的大才子。“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倾世佳篇,足以证明骑马射箭的满族同胞也可以是才华横溢的,所以怡府里头胤祥、弘晈、弘晓这几个都会作诗,都能给丫鬟们起出些精致小巧的名字来,此事不足为怪。这是爱新觉罗氏、钮祜禄氏、乌拉那拉氏、叶赫那拉氏、傅察氏……以及各种各种氏,几代满族领导阶级不懈上进的结果,是野蛮民族向着文明社会努力进步所取得的斐然成就!

    反倒是曹雪芹在三十多岁的时候能够写得出红楼梦来,才显得十分可疑!

    曹雪芹的爷爷曹寅据说是包衣奴才的出身,只因为曹寅的妈妈是康熙皇帝玄烨婴幼儿时期的贴身奶妈,一边把小玄子奶大,一边又把自己亲生的小寅子抚养成人,所以令得御前带刀侍卫曹寅和康熙皇帝之间,后来终于有了那样深厚的一层奶兄奶弟情谊。这才令得曹家后来享有了好大一番繁华富贵。小寅子其实就很像小玄子身边的宠臣小桂子韦小宝!在少年康熙擒杀鳌拜的战役之中,御前带刀小侍卫小寅子功不可没!

    越看小寅子赶脚越像小桂子!

    韦小宝的孙子能掰得出红楼梦这样一本盖世神作来?打死了毓敏也不敢相信啊!

    若说是纳兰容若写得出红楼梦来,毓敏才肯相信!

    这才是毓敏一听到珍珠丫鬟的名字出现在怡府之中,就暗自为之心惊的真正原因。毓敏穿越过来已经三年,从一岁长到了三岁。在第一年上,就知道了太太身边有个丫鬟叫珍珠。当时爱新觉罗·允祥还是十三爷、怡王爷和老爷,兆佳氏还是王妃和太太,暂时还不是老太君。

    可是这三年里头毓敏生存的状态一直是个吃奶的女婴,也就最近这一年多才开始满地贪玩乱跑起来。她是没有机会跟大人们单独谈话,没办法去八卦和打探各种社会绯闻和王府秘辛。

    所以她虽然早就在肚子里头猜疑着红楼梦的作者会不会另有其人,曹雪芹只是个代笔的枪手,却只敢在心里瞎猜,并不能实际展开红楼索隐和古代八卦绯闻相关的科考工作。

    毓敏心目中属意的对象,在她看来有资格去写红楼梦的满族大才子,当然就是纳兰容若!而不是韦小宝的孙子!

    可是纳兰容若登场的时间略早了些,他的寿算是赶不上红楼梦这趟不朽传世的文艺航班的。那么,纳兰容若大人身后留下的后人,是不是能够赶得上趟儿呢?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可能性存在的系数是极其低微和渺茫的!

    这是因为……这全都要怪纳兰容若那个大傻瓜!好死不死的招赘了一个女婿名叫年羹尧!

    好死不死的年羹尧有个妹纸嫁给了皇上,这位嚣张跋扈的北堂华妃娘娘还被甄嬛姐姐给斗死了!年氏一族最后是落得个家破人亡,全面扑街。只可怜了纳兰容若大人的嫡亲闺女儿啊!这位年夫人想来应该是才华横溢、婉约无限的一代才女吧?当年羹尧年大将军被雍正爷赐死的时候,年将军的夫人先是被发回娘家,然后不知道哪儿去了!此等小事史无明载,终于湮灭成谜。

    毓敏心里头其实是盼望着“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位纳兰容若大人嫡亲的美丽婉约闺女儿,那个在她想象中必须是惊才绝艳、我见犹怜的一代才情美女,能够一直好好生生地悄悄活着。她虽然是罪臣之妻,因为出身高贵,得到了皇帝的尊重,仅只是被发还娘家,并没有发配到宁古塔或者掖庭局里去终生为奴为婢。毓敏心里头是无端端地盼望着这位想象中的可怜才女,能够得到权贵达人们的细心保护,悄悄儿地一直活下去……活下去……一直活到满头青丝成雪,然后拐角撞见曹雪芹。

    就好像爱尔兰诗人叶慈的那个诗意:“当你老去,满头青丝如雪,所有曾经热爱过你的帅哥都已离你远去,只有最后一个少年不嫌你老,出自于天生大妈控的缘故,静静地陪伴着你,坐在温暖的壁炉边上,向着炉火,又从壁龛上取下一本诗集,慢慢翻读……”

    “请拿下这本诗篇慢慢阅读,梦中那曾经温柔的目光蕴藏在你的双瞳之中,那么多人都曾爱过你的欢乐,你的优雅,你的美丽,只有最后那个男人爱的是你纯净的灵魂,是你变幻面容下的忧郁悲凉。在红光掩映的炉火边……垂首……低吟……带着哀伤……喃喃的低诉……诉说爱情是如何的慢慢消逝。直到最后走上山顶仰望星空,终于瞧见爱人逝去的面容隐藏在群星灿烂的夜空深处。“

    纳兰容若大人的姑娘继承了乃父的才情和忧伤,历经无数的繁华和惨痛,终于写出了一本关于爱情和哀伤的唯美诗篇,曹雪芹不过只是晚年陪伴她身边的那个痴情小秘书。就好像韦小宝跑去听过了陈圆圆的琵琶曲。

    ——这才是毓敏心目中喜欢幻想的那个剧情。只可惜,她自己也晓得这仅仅就是个既美丽又哀怨的凭空幻想,这件事其实并不怎么靠谱!

    ……